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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白基本事理不需要过人天份,自己就是尺度,伊朗人能明白,我这个推特上的中国人能明白,其他中国人就能明白,正常的日子很快就会到来的。

2、世界上的任何进步,都演化成“中国人就是没救了”的抒情,在我看来,是中国进步的一大阻力。

3、对我来说,这个点站得最稳:我有救,中国就有救。

感谢twitter上的@keitokiddo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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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阿柠很喜欢且尊重初中时期的一位高老师,
读高中后逢节日都会发短信问好,
有天高老师收到她的短信:
清明节快乐!

好像有评比,将余秋雨先生评为“华语世界第一文盲”,
有新闻说这导致余先生悲愤之中删除了自己所有的博客文章及留言,
我其实不认为余秋雨是“华语世界第一文盲”,
因为他不仅识字,还会写各种文章。
为此,我要含泪为余先生作如下正名——

他应是“华语世界第一文氓”。

Twitter牌抽水马桶

连岳

有人跟我问起twitter,中国青年手中的新玩艺,它是不是大大有利于那些努力提供真相的记者呢?

做为twitter上的一只小鸟,对媒体圈的生态也不算陌生,我认真想了想,答案是:不,对这些优秀的记者,作用有限,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时代,好记者照样能挖到真相,他们并不依赖技术。

可是,twitter大大丰富了新闻,不仅改变了新闻模式,甚至改变了新的生活方式呀?

是的,这是因为它让许多人被动地成了记者。多数人用twitter,也就是好玩,与朋友交换信息,甚至发泄一下郁闷烦躁,他才不想当好记者呢,想当可能也当不了,好记者的训练过程并不轻松,不然怎么会有新闻与传播专业呢 ...

为李庄辩护的高子程律师,代理过陈良宇案、郑光迪案、张恩照案、曹文庄案、王慎义案,在网易最受欢的骂辞是:看看他们代理的这些案子,哪件符合民意。

司法不独立,就将沦于多数暴政,而且这种多数还是政府许可时才出现的。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更是丝毫不能退让,否则后果可怕。

看到这种缺失基本法治常识的现实,当然并不是让人不开心,你看,没救了,而是说,你看,法律界那些坚持常识的人多么可贵,他们的工作并不简单与多余。

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不给公众常识,宣传体系灌输仇恨观念,这种环境里的民众当然不容易有常识,这不是民众的错,他们是受害者,而是说,普及常识是很急迫的事情。

常识进入大众,其实很艰难,程序正义这种法治与公民社 ...

不疾不徐,可行可止,当一个正常人就是胜利,在瞎子的国度,当个独眼人就是胜利,这是一个很容易胜利的时代。

快则明年一月中,慢则春节后,我将在twitter每日连载小说,有且只会在twitter上出现,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加入twitter。

洪丹:不必过于关注律师是否好人

来源:南方日报  洪丹

一个颇有名气的律师给当事人做辩护,结果却把自己给“弄进去了”,这是12月13日发生在重庆的事情。李庄便是最近极受关注的“律师造假门”事件的主角。 此事引发京渝两地律师界集体震荡,有律师认为李庄素有劣迹,“进去是正常的”;亦有不少律师认为,此案疑点颇多,很难构成伪证罪。此外,律师们指出,重庆 警方作为涉案单位应回避,国家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

相形之下,公众似乎更关心的是,李庄,这位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 二位,执业多年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 ...

陈有西:初步可判定李庄无罪
作者系中华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今天见到了《中国青年报》记者再次报道的重庆警方认定的李庄“帮助伪证”的四个情节。我逐条审查了其行为和《刑法》306条的构成要件,初步可以认定指控罪名不成立,李庄无罪。重庆警方早日放人会更主动些。

无罪的分析,其实我《中青报奇文批判》中已经都点到了,因为该报的前文已经透露了警方的指控立案的依据。只是今天的报道他们说得更详细了,可以针对性地分析。

从他们公布的事实看,李庄案已经不单是对某个律师或者“捞钱”的反感惹祸,而是对《刑事诉讼法》中律师执业规范、执业权利基本概念的长期 ...

原文点击此处

警方通稿与笔录有出入

笔录中两句话被通稿接成一句;法律人士认为法院未判定前警方定性有违无罪推定原则

14日,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贺铁光向本报记者出示了5页龚刚模举报李庄的笔录。记者对比警方提供的通稿,发现与龚刚模的笔录有数处出入。

通稿将笔录中两句话接在一起

警方通稿称,11月26日,李庄在第二次会见中对龚刚模说:“从你材料中看得出来你肯定被诱供和刑讯逼供了的。法庭上问你是否被刑讯逼供时,你要大声承认,还要把刑讯逼供的过程夸张地演示出来,以刑讯逼供为由否认原在侦查阶段所作的口供。”

记者查阅笔录发现,笔录中原文记录是:李庄还说,“从你的材料 ...

16日下午,一封由全国11个省市的20位律师联合署名为《关于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事件的律师建议书》的建议信,经特快专递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

律师建议书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安部:

从报道得知:2009年12月12日北京律师李庄因在重庆龚刚模涉黑案的辩护过程中, 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并于次日批准逮捕。

鉴于本案对整个律师行业、刑事诉讼、社会观感影响巨大和深远,我们作为全国律师界的一员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我们对律师执业活动中任何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迎合、勾结或拉拢某些政法官员的不法行为表示严厉谴责,并全力支持相关方面依法进行惩 ...

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 一级律师

陈有西

   《中国青年报》记者郑琳、庄庆鸿12月14日发表于该报的《重庆打黑惊曝辩护律师造假事件 近20人被捕》的文章,违背基本的新闻原则,将一个事件报道写成时政评论,对中国律师业和《律师法》肆意诋毁,对中国执业律师进行无知的不负责任的贬损, 对个别律师的行为进行渲染和夸大,对一宗尚没有经过司法审判定性的事件先进行媒体审判和媒体定性,充满了对现代法治意识的无知和偏见,严重诋毁中国律师业 的形象,应当进行严肃的澄清。

第一,  官气十足,媒体定罪,未审先判,将涉嫌犯罪定性为已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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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运动近日峰回路转:为“黑老大”龚刚模 辩护的律师李庄、马晓军等人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批捕。最奇怪的是,12月13日,“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次日,北京某 家大报就对所谓“捞人”律师的“犯罪”事实作出长篇详细报道。这之后,诸多媒体蜂拥而上,使用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禁止当地媒体使用的词汇,描述李庄 的所谓“捞人技巧”。而在网络论坛上,至少有一半声音在叫好——— 律师在帮助坏人,所以他就是坏人,该受到惩 ...

1、一见糟糕的现实,有人总喜欢搬出过去证明未来不可改变,陷入鸡先蛋先的无用争论,从自己开始做个正常人吧,如果现在是鸡,就生些好蛋;如果现在是蛋,就孵成好鸡。

2、释迦牟尼说得对,人人都有佛性。如果自己在中国长成了一个正常人,那么应该相信别人也能,甚至因为多了你这个正常人,别人更容易了。认为别人都没救了,自己才在诺亚方舟上,我觉得恰恰证明自己不太正常。

因自己会软弱,理解人性的软弱,不强求,这是慈悲;因自己会软弱,理解不了他人的坚强,这是猥琐。

联合国大会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并颁布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宣言》全文如下:

序 言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 ...

有缝的墙

连岳

长城盖好以后,中国人建墙之王的地位就无人可以撼动。虽然这个最著名的政府工程也并非一帆风顺,一度碰到不识大体的孟姜女,因为老公因公死亡就个人意识膨胀,跑来耍泼哭哭啼啼,毁了一段长城。真是不自量力啊。

墙 不知是谁发明的,不过万里长城肯定是最大型的墙。“不到长城非好汉”几乎成了中国的形象宣传语,就像“美国梦”一样。有个美国人,大舌头,二百五,每次都 念成“不倒长城非好汉”。我得不停纠正他:是到,到,到到到!不是倒掉的倒。他说:好的,谢谢,我明白了,是倒,倒,倒倒倒!不是倒掉的倒。

有 人说这是没有历史的美国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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