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专栏
奶子文明说
连岳
今天(4月1日)收到一封邮件,其中写道:“这是今天我在网易看到的新闻,核心提示:厦门一男子,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当地引发争议。律师称有无‘强奸念头’是关键。 我觉得太可怕了。如果头脑中有淫欲,不是扣破了处女膜,而只是玩弄乳房呢?会判罪吗?
我更想知道的是,如果去休闲会馆,如果双方只是用手来做爱。那么这是卖淫和嫖娼行为吗?如果双方只是用手,被警察抓到。是犯罪吗?请求您的答复。我很困惑。也很担心。”
这位仁兄看来近日不敢在休闲会馆“用手做爱了”——这样也好,真正地休休闲。其实做为一个法律外行,我无法回答问题的这一部分。不过我看了那个案件的判决,法官应该还是对的。我想,在此类案件中,违背妇女意愿是很重要的衡量标准吧?“如果头脑中有淫欲,不是扣破了处女膜,而只是玩弄乳房呢?”她不同意的话,这肯定是罪,当然具体的罪名就要请教法律专家了。没经过别人同意,我觉得玩她的什么都不可以,这是做人基本的礼貌吧。
当然了,女性一般相当重视自己的乳房,前几天还看一新闻,说是北欧某国妇女争取到了在公共场合裸露乳房的权利,几世纪以来,北欧一直走在自由的潮头,这样看来乳房裸露权还是相当激进的权利呢。可能有很多男性朋友会像邮件里的这位老兄,想着玩弄别人的乳房。但是对男性来说是眼睛福利的女性乳房裸露权,再过一百年,在我们这儿也是得不到的。你看目前的现状,一个人,他会关心法制新闻、会发邮件、也有经济实力去“休闲会馆”,算是混得不差,也不闭塞,可在他心里对女权的认识还停留在判断不出任意玩弄女性的乳房是否犯罪。两相对比,乳房真成了一个衡量标准,能测出女性权利的到达程度,也能看看这个社会是否具备尊重任何一个个体的文明程度——因为女性与其他许多少数族群一样,长期以来,一直是弱势。
这几天,看到有人写文章不满大S与小S到北大上课——其实是一个见面会,一个学校每年得有成千上万这种见面会吧?——一些俏皮话还挺受追捧,比如“要脑子不要奶子”,这位同学可能书读得不透,按弗洛伊德的话来说,人的脑子还主要是受奶子控制呢;再说了,人类的许多进步,也都跟奶子有关,在奶头与拳头的斗争中,前者往往占上风——而且我想也应该如此,这样比较和平。甚至允许我说一句比较武断的话:鄙视奶子的人,一般也没什么脑子。还好,北大学生给了大小S姐妹足够的面子,据说见面会很热闹——他们若能学到一点小S的率真、机智,学到一点大S的穿衣决窍,所得也相当正面,对做学问并无坏处。
无论是你的手,还是你的思想,都对女性的乳房多一点尊重吧。有形无形的贬低与凌辱,非罪即过——尤其是这么行事的男人,你不仅显得没有脑子,还没有奶子,不是滑落到最卑贱阶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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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岳,
你好。
看了你写的《奶子文明说》。可能你只注意到我说的上半段,我想了解是下段问题。
你的猜测基本不准,我混的很差,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没有工作。
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在上学时,我曾经去过一次会馆。并发生了用手的行为。在生活中我并没有女友,但是一个男人的性需要总是难以忍耐的。
我也不觉得去会馆是件很无耻的行为。我只是困惑,并且担心,万一被抓到会怎样。而不是像您说的,我对乳房开放,对女权者们性自由的观看和欣赏。
可能这样的法律问题,你也不了解。所以去会馆,即使用手,也是很危险,所以以后只有自己解决。
其实也不必把乳房看的过高,性不是我的主题。我欣赏智慧的女性,她们带来的快乐,是一个波霸女所完全不可比拟的。所以,我很尊重乳房。事实上也有很多女人喜欢暴露。露阴癖也不是男人的专利。
我一直觉得性器被政治化,或者变为禁忌是件很可笑的事。可能有社会学和历史原因。但是我总觉得,一根阴茎和耳朵,手指,有什么区别,只是功能不同。或者只
是人类在意识里强化了它的地位。人还是卑微的,我们也只是这星球上的动物一员。所谓的智慧,也高不到哪去。却多了很多繁文缛节的伪人。